苏州大学法学学士
业务领域:公司法、企业合规、税法、投资并购、建筑房地产
2001年担任上市企业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03年起在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执业。代理吴江首例乙肝歧视案,引起媒体、法学界强烈反响,推动了《就业促进法》的出台。《病房里消失的病人》一案被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专题报导。主讲由苏州市吴江区委政法委主办,上海市青浦区委政法委、嘉兴市嘉善县政法委协办,三地联袂打造的慕课式民法典宣讲活动——“走进民法典,护航新生活”,逾2万人次观看线上同步直播,点赞互动达6.83万人次。受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邀请,参与《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起草。《在苏外企撤资的法律问题及其应对策略》一文在苏州市吴江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吴江区法学会举办的“区域核心竞争力与法治保障研究”专题征文中荣获一等奖。《国有土地“现状出让、净地交付”的法律风险》被全国政法工作指导期刊、中国核心期刊来源期刊、中文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大国策》收录。《从万达众筹模式探索商业地产的轻资产运营之路》等数篇论文被国内知名法律服务平台“无讼”收录。创办法税未来团队,并设立同名微信公众号,创造性地为客户提供“法务+税务+财务”三位一体的企业法税服务。担任吴江区人民政府、吴江区教育局、吴江区税务局、吴江工信局、吴江审计局等政府机关法律顾问。任苏州市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成员库成员、苏州市特邀建议人、吴江区第十四届党代会代表、苏州市吴江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吴江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