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信托一口气收到了11张罚单。
近日,银保监会官网信息显示,中铁信托因存在未全面真实反映风险状况、将信托财产挪用于其他信托计划分配收益、名股实债等11项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罚款860万元。另有10名直接负责人的高管、业务人员被罚。总计被罚金额达1032万元。
具体来看,中铁信托的主要违规包括:高管履职未经任职资格核准;未按要求对高管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未全面真实反映风险状况;未谨慎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印章管理不规范、重要凭证及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突破合格投资者自然人人数限制;将信托财产挪用于其他信托计划分配收益;信息披露不充分;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变相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债务性融资;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托资金被挪用;为商业银行规避监管提供通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五)项,四川银保监局对其罚款860万元。
与此同时,包括总会计师李正斌、副总经理舒军华等10名高管员工被处罚。
其中,中铁信托总会计师李正斌对中铁信托“未按要求对高管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未全面真实反映风险状况;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突破合格投资者自然人人数限制”等3项违法违规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共计52万元。
中铁信托副总经理舒军华对中铁信托“将信托财产挪用于其他信托计划分配收益;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变相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债务性融资;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托资金被挪用”3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共计22万元。
刘松对中铁信托“重要凭证管理不到位;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突破合格投资者自然人人数限制”2项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共计20万元。
张建华对中铁信托“印章管理不规范;为商业银行规避监管提供通道”2项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共计16万元。
舒世明、何茜、陈恪、熊玲等4人均对中铁信托未谨慎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分别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
田小牛对中铁信托未全面真实反映风险状况,未将风险项目纳入风险项目要素表,隐匿项目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王石对中铁信托“将信托财产挪用于其他信托计划分配收益的行为;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变相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债务性融资;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托资金被挪用;为商业银行规避监管提供通道”4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共计32万元。
中铁信托官网的通稿中对其的描述为中铁信托副总经理,但银保监会官网并未查询到此人的任职资格核准批复公告。
公开资料显示,中铁信托目前注册资本为50亿元,注册地为成都。中铁信托前身为成都市金融信托公司,最早成立于1980年10月,是我国较早设立且连续经营未曾中断的信托机构之一。在历经转制、合并、重组后,2005年9月中国中铁入驻,成为控股股东。
股权结构上,中铁信托共有16家股东,大股东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8.91%,实际控制人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