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作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的新部署。
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检察机关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四川省检察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四川不是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早期试点省份,因此在全国铺开试点工作后,四川省检察机关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抓紧建机制、强办案、重实效,推进改革试点有力有序开展。2022年4月至今,四川省检察机关已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52件,积极为涉案企业解绑纾困,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从严把合规“关口”抓起
“成都已对2件案件不批准启动合规,对3件案件责令补充调查。另外,对1件合规整改‘走过场’的案件,我们也及时按下‘暂停键’,涉案企业实际控制人被依法提起公诉。”2022年10月13日,成都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瑶在四川省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介绍。
合规“关口”能否把好把牢,直接关系到企业合规整改的效果,关系到合规改革的顺利推进。记者了解到,在充分吸纳试点省份经验成果的基础上,四川省检察院制定了《四川省检察机关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暂行办法》《四川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及第三方专业人员名录库管理办法,首批聘任72名省级第三方专业人员并进行培训,在把牢合规案件启动关、第三方组织人员选任关、合规计划审查关上下功夫。
“并不是所有案件都适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合规案件启动之时,检察机关要做好甄别分析,对原本就是以犯罪牟利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严厉打击。”四川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罗江告诉记者,在案件入口把关上,四川省检察院紧扣“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犯罪”这一标准,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认真落实统一把关、逐案审核职责;对基层检察院办理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如发现不符合合规案件条件的,也会适时叫停或纠偏。
为确保“真监督”“真评估”,四川省检察机关协助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共同抓好巡回检查、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人员利益回避、第三方专业人员“黑名单”等制度的落实,确保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中立、专业、公正,最大限度消除可能产生的寻租空间。
以帮企业“祛病强身”为目的
通过“真整改”实现“真合规”,是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初衷,是努力目标,也是评判标准。四川省检察机关是怎样落实的?从下面两个案例中可一窥全貌。
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某企业负责人向某以购买板材、河沙等货物为名,购入广东、海南等地多家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13张,为企业申报抵扣税款。
在办案过程中,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依托与公安机关建立的涉企犯罪商请介入机制,前置处理程序性事项。经审查,涉案企业业务稳定,近三年的营业额达300万元至500万元,企业负责人向某有自首情节,主动认罪认罚,且补缴了全部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和罚款。通过综合考量,新都区检察院认为其具备开展涉案企业合规的必要条件。
随后,在调查走访中,检察官进一步发现该企业存在管理模式粗放、财务制度松散等问题。“针对该企业开展合规工作,不仅能起到教育挽救一家企业的作用,对帮助辖区小微企业纠正财税不规范现象也有示范效应。”新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泽晖说。
为此,新都区检察院联合该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成立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小组,对该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经营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核查。查明情况后,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小组制定了整改审查标准,并督促该企业据此制定了一套操作性强的合规管理体系。为确保监督实效,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小组聘请该区税务局的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由区税务局指派税务专业律师担任企业合规监督员,对涉案企业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实现专业化评估和监管。
考察期内,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小组和合规监督员对该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督促其建立相对独立的财税管理机制,引导向某学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合法渠道申报税收减免。
考察期满后,新都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听证员的意见后,该院对涉案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向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针对办理该案中发现小微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新都区检察院联合该区税务局对辖区100余家小微企业开展教育培训,介绍小微企业在发票管理、税务缴纳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并从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机制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某电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在参与一项目招投标时,找到两家公司串标,使其公司顺利中标。案发后,自贡市大安区检察院在严格办案的同时,督促涉案公司开展合规建设。经整改,该电梯有限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走上了依法依规经营的轨道。近日该院也依法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面对涉案企业,检察机关没有简单办案,而是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督促该企业开展整改,避免出现‘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的情况,有利于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彰显检察机关主动为企业纾困解难的担当精神。”全国人大代表、四川轻化工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符宇航对该案的办理给予高度评价。
做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后半篇文章”
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更高目标,是通过办好每一起案件,促进企业乃至行业的规范经营。记者了解到,四川省检察机关聚焦企业犯罪常见多发领域,通过推动诉源治理,努力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做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后半篇文章”。
崇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某液化气有限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将二甲醚掺入液化石油气内进行销售一案时,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多地对二甲醚的管控存在共性监管漏洞,且多家公司存在将二甲醚掺入液化石油气进行销售的情况。在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工作的同时,该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当地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履职,有效堵塞行业性监管漏洞。
随后,崇州市检察院还通过座谈、走访、前置调查等方式,深入分析辖区企业在相关领域及合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于2022年12月23日向该市新经济与科技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配送人员“黑名单”制度,配套落实相关从业禁止性规定;统筹建立危化品、燃气行业大数据共享平台;成立危化品、燃气行业监督管理联合办公室,依托办公室统一行使管理职能,实现齐抓共管;打好行刑衔接组合拳,促进崇州市域内的燃气行业规范经营。
成都市检察院广泛调研全市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共性问题和司法保障需求,查找、研究合规建设中存在的类型化风险,选取财务税收、市场交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与数据合规等5大重点领域精准施策。目前,在上述重点领域已办理合规案件23件,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串通投标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非法经营罪、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14种罪名。
2022年11月21日至23日,四川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研讨班在成都举办。“我们要通过检察办案实现将涉案企业合规的‘司法红利’制度价值由个案的量刑、刑事处遇层面深化延伸至助力企业存续、净化行业整体、护航民用民生层面,以实现改革效益的最大化。”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春梅表示。(检察日报 要闻版 曹颖频 周雅丽 聂晶)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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